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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7-21
浏览次数:182026安全阀选用/安装/使用最新管理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TSG 92—2026《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安全阀选用/安装/使用管理要求摘录如下:
附件D 安全阀专项安全技术要求
(1) 工作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应当选用全启式安全阀;工作介质为液体时,可以选用微启式安全阀;
(2) 安全阀适用于清洁、无颗粒、低粘度的流体;
(3) 工作介质排放时,不允许泄漏至大气的,应当选用封闭式安全阀;
(4) 选用的安全阀,其密封试验压力应当不低于承压设备预期的最大工作压力;
(5) 工作状态和泄放过程中介质温度低于 - 20°C 的,应当选用具有耐低温性能的安全阀;
(6) 当安全阀的排放背压大于其允许超过压力或者附加背压变动较大的,应当采用具有平衡背压影响的结构;
(7) 应当根据被保护承压设备压力升高范围和排放量的需要,合理配置安全阀数量和整定压力,安全阀总泄放量应当满足被保护系统的安全泄放量要求;
(8) 承压设备需要在连续运行状态下进行安全阀离线校验或者维护更换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阀及切换装置 (阀门),且单个安全阀能够满足承压设备所需要的安全泄放量要求。
(1) 除非有特殊安装要求,安全阀应当铅直安装;
(2) 蒸汽介质用安全阀应当安装在被保护承压设备的最高位置;
(3) 气体介质用安全阀应当与被保护承压设备顶部气相空间相连接;
(4) 液体介质用安全阀应当安装在正常工作时液面之下,且应当保证安全阀排放时进口端始终处于液面之下;
(5) 液化气体介质用安全阀应当安装在系统正常工作液面之上气相空间的最高处或者与气相空间相连的管路上;
(6) 存在气、液两相工作介质时,安全阀应当安装在承压设备的气相空间或者与气相空间相连的管路上;
(7) 安全阀人口端管道和其他元件的压力损失之和不得高于安全阀整定压力的 3%;
(8) 安全阀出口侧的管道和管件、消音器、爆破片装管等元件,其结构和流通面积不得妨碍安全阀的安全泄放;工作介质为蒸汽的,还应当在管道最底部设置排泄孔;
(9) 使用有要求时,对于可燃、腐蚀性或者有毒介质用波纹管平衡式结构的安全阀,其平衡孔应当引至安全场地。
安全阀使用期间应当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定期自行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
日常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阀铭牌标识是否完好、清晰;
(2) 安全阀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
(3) 安全阀进口端和出口端设置有截断阀的,截断阀是否处于正常开启位置,开启位置的锁定或者铅封是否完好;
(4) 安全阀表面有无腐蚀情况;
(5) 安全阀有无泄漏或者其他故障等;
(6) 带提升装置的安全阀,提升装置(扳手) 是否完整,是否处于适当位置;
(7) 安全阀的外部相关附件是否完好;
(8) 带动力辅助装置的安全阀 (控制式安全阀) 的动力源和电源等是否可靠连接;
(9) 安全阀出口端设置有放空管的,放空管的防雨帽是否完好,放空口有无异物堵塞。
年度检查除本附件 D5.1.1 条日常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阀选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整定压力是否符合设备的运行要求,安全阀安装是否正确;
(2) 安全阀的资料是否齐全 (铭牌、质量证明文件、安装位号、校验报告);
(3) 安全阀的密封性能及其管路连接处的密封性能是否完好;
(4) 安全阀外部调节机构的铅封是否完好,有无影响安全阀正常功能的因素;
(5) 波纹管平衡式结构的安全阀,其阀盖上的平衡孔是否清洁通畅;
(6) 带动力辅助装置的安全阀 (控制式安全阀) 是否进行过控制系统的联动开启排放试验,以确定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安全阀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停止使用:
(1) 外部附件不全或者有损坏;
(2) 阀体存在裂纹等危险性缺陷;
(3) 安全阀密封泄漏;
(4) 超过校验有效期或者铅封损坏;
(5) 出厂铭牌脱落或者铭牌标识模糊不清,且使用历史记录丢失;
(6) 选型不当;
(7) 安全阀开启压力异常。
安全阀应当按照本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定期校验可以使用信息化系统,以电子记录的方式对定期校验全过程进行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D5.2.1 校验机构及其人员
校验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符合《特种各检测机构核规则》(TSGZ7002) 的规定。
D5.2.2 校验工作要求
校验人员应当按照本规程和相关安全术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校验工作,填写校验记录 (见附录 da),校验合格后出具校验报告 (见附录 db),并且对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加装铅封,悬挂不易脱落、可以识别的标签,标明校验机构、安全阀的产品编号或者位号、整定压力、校验日期、下次校验日期。
D5.2.3.1 基本要求
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安全阀第一次投用前,应当进行校验;
(2) 安全阀定期校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
(3) 经解体、修理或者更换零部件的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
D5.2.3.2 基于风险的检验
D5.2.3.2.1 当安全阀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来确定校验周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基于风险检验资质的检验构,按照相应安全术规范和 GBT2610《承压设备系统基于风险的检验实施导则》实施风险评估。校验机构应当按照风险评估机构依据风险等级和风险可接受准则制定的检验策略确定下次验日期,使用单位须按照检验策略开展校验。
D5.2.3.2.2 安全阀最长校验周期不应当超过 5 年。
D5.2.3.3 在安全阀使用过程中发现诸如泄漏、频繁起跳等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视其严重程度,以及对安全阀功能的影响程度适当缩短其校验周期并安排校验,若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安全阀正常运行,则应立即进行校验。
(1) 已安装使用的安全阀,根据被保护系统的需要变更整定压力时,其调整范围应当在安全阀铭牌标示的整定压力调整范围或者整定压力值的 5% 的范围内;
(2) 变更整定压力时,安全应当重新进行校验,校验机构应当在校验标牌上标明变更后的整定压力。
存在以下 (1)~(6) 项问题的安全阀应当予以报废,存在 (7)~(9) 项问题的安全阀应当停止使用:
(1) 阀瓣或者阀座密封面损坏,已经无法修复;
(2) 导向机构零部件锈蚀严重,已经无法修复;
(3) 调节圈锈蚀严重,已经无法进行调节;
(4) 弹簧腐蚀变形,已经无法使用;
(5) 外部附件不全或者有损坏,无法配置;
(6) 阀体存在裂纹等危险性缺陷;
(7) 超过校验有效期或者铅封损坏;
(8) 出厂铭牌脱落或者铭牌标识模糊不清,且使用历史记录丢失;
(9) 选型不当。
2026安全阀选用/安装/使用最新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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